工作经验
2015年6月开始执业,先后代理了工商银行与东方鼎盛债权项目清收,实现现金清收2000多万元;代理耿秋娟、耿超等诉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交易合同纠纷案,历经一审、二审及再审,最终实现工商银行免责;代理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与中州地产拍卖合同纠纷案,成功实现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免责;代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不良资产清收项目,取得大额现金回收。参与为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,代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各支行的信用卡、房贷清收等诉讼案件百余起。
教育背景
洛阳师范学院,法学专业,本科


